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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二十青春是生活的開始 三十而已才是真正的主旋律 站在三十歲這個門檻 你的心態是怎樣的呢
    發布時間:2020/8/13 17:25:30      點擊次數:1656

    二十青春是生活的開始

    三十而已才是真正的主旋律

    站在三十歲這個門檻

    你的心態是怎樣的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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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近期熱播的電視劇《三十而已》

    將三十歲女性面臨的危機和困惑

    展現得淋漓盡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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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劇中通過三位30歲女性


    各不相同的彷徨和迷茫
    揭露了這個年齡段所遇到的危機
    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追一下
    劇中的法律知識點
    看看《民法典》將如何
    幫助你度過“三十”這道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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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年5月28日,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該法典共七編,依次為總則、物權、合同、人格權、婚姻家庭、繼承、侵權責任和附則,共1260條。


    01/王漫妮是否可以不還“海王”送的禮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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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劇情簡介

    劇中王漫妮是一名滬漂,為自己的夢想在大城市打拼,面對富二代突如其來的追求,王漫妮誤以為遇到了真愛,欣然接受了對方贈送的車輛、奢侈品等禮物。沒想到對方卻是一名不婚主義者,還腳踏多條船。那么分手時,王漫妮是否可以不歸還禮物呢?



    《民法典》關鍵詞: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
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二條:禁止包辦、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。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。


    解讀:劇中,王漫妮未以結婚為由,向富二代男友索取財物,在男友表示自己不會結婚,贈送禮物僅是表達愛意,并沒有附上“以結婚為目的”的條件,王漫妮是可以不用返還的。


    如果這些禮物是王漫妮借婚姻之名強行向男友索取,則分手時,王漫妮需將禮物返還。


    由此可知

    財物的獲得方式很重要

    不同途徑產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!


    02/“被出軌”的顧佳該如何維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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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劇情簡介

    顧佳是一個全職媽媽,與老公許幻山共創了煙花公司,沒想到婚姻遭遇第三者插足,面臨離婚危機,顧佳該如何維權?


    《民法典》關鍵詞:照顧無過錯方原則

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條: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

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一條:有下列情形之一,導致離婚的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:(一)重婚;(二)與他人同居;
    (三)實施家庭暴力;(四)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;(五)有其他重大過錯。


    解讀:如果顧佳選擇與老公許幻山離婚,許幻山的出軌行為,可以被認定為“有其他重大過錯”,顧佳作為無過錯方,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。


    “有其他重大過錯”

    這一兜底條款更有力保障

    婚姻中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!


    03/顧佳離婚后,財產該如何分割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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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民法典》關鍵詞:離婚財產分割

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條: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為夫妻的共同財產,歸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資、獎金、勞務報酬;(二)生產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;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;(四)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;(五)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。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。


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條: 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為夫妻一方的財產: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;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;(三)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;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


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八條: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,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,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決。

    解讀:劇中顧佳對林有有說,其丈夫為林有有所花的錢都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,這確實是法律中明確規定的。


    當遭遇困境時

    也請不要放棄維權

    不要忘記還有

    《民法典》等法律在身后保護你!


    04/“閃離”是否可以撤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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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劇情簡介

    劇中,鐘曉芹婚姻期間意外懷孕,又意外胎停,與老公陳嶼引發沖突,又因生活中其他小矛盾的疊加,雙方沖動下選擇協議“閃離”。


    《民法典》關鍵詞:撤回離婚登記申請

  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七條: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,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。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,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;未申請的,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。


    解讀:在劇中,經過陳嶼的解釋,鐘曉芹知道他為家庭的付出,只是陳嶼不善于表達,才造成了各種誤解。“離婚冷靜期”主要是針對日益加劇的“閃婚閃離”現象,通過加大離婚的經濟成本與時間成本,挽救和維護一部分因沖動離婚的家庭,既是避免草率離婚,也是在引導人們慎重對待婚姻和家庭。


    婚姻不是兒戲

    婚前就該謹慎再謹慎

    婚后遇到問題應給予充足時間

    冷靜思考,充分溝通

    婚姻自然不會這么草率收場


    另外,《三十而已》還用其他貼近生活的小故事,引發大家共鳴。例如顧佳購買茶廠發現被騙;職場同事陷害導致王漫妮差點失業;鐘曉芹因為爭議視頻上傳互聯網遭遇網絡暴力;李太太生意失敗無法償還欠款,被法院限制高消費等。這些看點的背后,其實都是一個個法律問題。


    一部《三十而已》

    寫盡三十不易
    但有了《民法典》在身后保護

    三十歲,一切才剛剛開始

    人生還可以更美,更優雅,更從容

    關注徐州奧體中心收獲運動健康快樂

    帶你走上人生巔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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